北京将再无“拆迁户”?!大兴这几个大项目催的也挺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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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
今儿和您聊聊关于拆迁和居住方面的消息
【资料图】
3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办法》正式公布施行后
将作为今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依据
届时已施行近20年的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将同时废止
按照《办法》要求,废止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改为“搬迁”;并调整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办法,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的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调整为“按照项目所在区片住宅类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地面单价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区人民政府制定”。
《办法》明确了可以认定为房屋安置对象的四种情形和不予认定的五种情形。征收农村村民宅基地房屋的,采取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方式予以补偿。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可以选择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方式,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方式;不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方式。强化以房屋安置方式为主,做到安置房先行,安置房源一般应为具备入住条件的现房,安置房源为期房的,尽量缩短安置周期。
《办法》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给予补偿,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本着“限高、扩中、托底”的原则,确定安置房安置面积。宅基地面积超过补偿控制标准的部分,只给予货币补偿;对宅基地面积低于宅基地审批最低标准的,置换安置房面积按照最低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实施规划、维护公平的原则,考虑原地回迁和异地搬迁的区域差异研究制定。该办法施行后,被征收人的补偿与原来基本一致。
接下来咱们来了解一下近期大兴的“大事件”进展!
01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积极推进大兴新城观音寺团河组团街区控规工作
为全面落实北京总规及大兴分区规划,推进大兴新城街区控规全覆盖,大兴分局积极推进观音寺团河街区控规编制工作。
观音寺街道控规位于大兴新城东部,北至大兴经济开发区南边界,南至海子角地区北边界,西至京开高速,东至东环路,是分区规划中确定的新城“一区两站”重点功能区之一。规划总用地约8平方公里。近期,大兴分局多次组织北规院、城建院和实施主体京创、首创、京南等公司,开展控规推进会,不断完善控规方案、城市设计和资金测算等方面内容。
团河地区控规编制工作将有效引导地区发展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为推进京开东地区的城市化进程提供规划支撑。下一步,大兴分局将组织控规区级部门联审及专家审查等工作,完善控规内容,推进后续规划报审程序。
02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高效核发西片区一期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测量条件
北京大兴新城西片区一期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位于大兴新城西片区内,东至规划西芦城街,西至规划丰荣西街,南至规划春芳中路,北至规划芦城南路。规划用地性质包括二类居住用地、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及道路用地。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已出具《关于北京大兴新城西片区一期 A 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为进一步完成勘测定界及权属审查工作,大兴分局积极开展项目实施范围数据校核工作,申报当天出具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测量条件,高效推动西片区起步区规划实施,充分发挥西片区区位优势,全力打造品质优先、生态优美的宜居之所。
03
大兴分局推进京南艺术中心项目方案设计
近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组织召开京南艺术中心项目概念性建筑方案专家咨询会,邀请规划、建筑、技术等5位业内专家把脉项目方案,项目主体、使用单位、属地管委会等共同参会。
京南艺术中心项目位于大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用地四至为北至春和路,南至规划横二路,东至广茂大街,西至规划纵一路,建成后可大幅提升南城居民文化生活品质。会上首先由设计单位详细汇报了项目概念性建筑方案,专家组对方案进行了质询和研议,议定下一步在交通、与西侧绿地的呼应关系等方面继续深化工作。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组织项目单位深化相关图纸,推动京南艺术中心实施建设。
04
大兴分局完成大兴新城海户新村项目DX00-0208-6010、6012、6014、6016地块安置房项目划拨手续
近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完成大兴区大兴新城0208街区大兴新城海户新村项目(西城对接保障房、公租房及公共配套)DX00-0208-6010、6012、6014、6016地块安置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
大兴新城是大兴区规划“三城”之一,是大兴区空间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海户新村项目(西城对接保障房、公租房及公共配套)DX00-0208-6010、6012、6014、6016地块安置房项目划拨部分宗地面积64961.410平方米,划拨总建筑面积276254.01平方米,规划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该项目启动以来,分局始终密切跟进项目进展,主动服务,高效审批,确保相关规划有效落实。
05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组织审议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改造8、9、10号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推进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改造8、9、10号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8号地项目、9号地项目、10号地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组织召开8号地项目、9号地项目、10号地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定会。庞各庄镇政府、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等单位参会。
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改造8、9、10号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位于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8号地项目规划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和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9号地项目及10号地项目规划用途均为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和其他类多功能用地。三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落实庞各庄镇在分区规划中定位为具有都市农业及文化旅游特色的小城镇的各项功能。
下一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将积极推进上述三个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和用地材料审查、上报工作,助力项目尽早取得征地批复。
■说明:本文由家住大兴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部分信息来源:北京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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