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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有哪些 世界新视野

2023-04-29 16:21:34 法务网
一、

不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资料图片)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

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做财产公证吗

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做财产公证。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三、

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