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7-10 19:28:33
证券之星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
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正常业务发展的需求,促进生产发
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被担保对象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
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鉴于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经营
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无需提供反担保。
(以下无正文,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广忠
独立董事(签字):
韦 佩
独立董事(签字):
郑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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