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看!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 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潇湘晨报记者罗雅琪牛蕊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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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这是近期楼市政策中的焦点话题。5月16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郑州、银川、贵州、南京、厦门等多地官宣支持提取公积金负担购房首付款。近年来,公积金利好政策不断,越来越多针对公积金方面的调整政策出台,充分发挥公积金政策对住房市场的作用。
整体来看,各大城市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多限于新建商品住房。
比如郑州。5月18日起,拟认购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同时符合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以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合肥的楼市新政也明确,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缴存职工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但也有城市不仅限于新建商品住房。南京就明确,购买南京市存量住房的购房职工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据中指研究院数据统计,截至5月9日,今年以来已有近90座城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主要涉及降低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公积金可提可贷、支付首付、商转公等。
值得关注的是,5月15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合作办理顺位抵押方式商转公业务的14家银行,分别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湖南银行、长沙农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14家银行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分支机构均可受理该业务。
此外,5月22日起,省直公积金中心授权7家合作银行指定窗口受理提取类业务,中心现有各营业厅窗口、网上办理渠道继续受理不变。
7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解放中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长信支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等。
本报长沙讯 5月16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4月网络热点问题月报。4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16985通,处理热点问题668笔。
月报显示,4月最受关注的问题为家庭名下共有三套房产,按照购买时间顺序购买的第二套房屋可以申请商转公吗?
省直公积金中心回复,不可以。《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家庭名下现有的房屋套数计算,而不以房屋购买的先后顺序。
开具单位缴存使用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可通过哪些渠道办理?据月报内容,单位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书》、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近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和税务代扣社保的完税证明(原件)及专管员身份证(原件)。可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或者前往中心各营业厅申请办理。
也有不少市民关注办理了租房提取业务,再申请办理还贷提取业务,需要间隔12个月吗?
月报显示,不需要。职工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无房,每年可以办理一次租房提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同时也可办理还贷提取业务。
此外,职工缴存地为省直中心,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申请了贷款,则不可以办理月对冲。职工自筹资金还款12个月后,可办理偿还非本中心贷款本息提取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的办理渠道,目前主要有三种。分别为关注“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公共服务栏目中的“预约叫号”预约前往智慧信贷厅办理;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自助申请办理;携带齐全资料到省直中心智慧信贷厅使用自助机申请办理。
记者牛蕊
来源 潇湘晨报